红色基因在南粤大地绽放时代光芒

红色基因在南粤大地绽放时代光芒

今年3月中旬,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发布了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广东省共有26个县区列入。近年来,为保护红色遗产、弘扬红色文化,广东积极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红色基因在南粤大地绽放时代光芒。

建立、完善革命文物

展示利用体系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杜绍勤说,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基础上,广东省文物部门组织开展了革命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类)的调查摸底工作。截至2018年8月,统计出全省共有革命文物约2000处,其中,红色革命文物约1800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约140处。

广东积极发挥革命文物的教育功能,初步形成了种类丰富、体系完备的革命文物展示利用体系。目前,全省革命文物中,有960处向观众开放,约占总数的一半,其中有104处开辟为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这些主要依托文物建立起来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成为展示广东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如孙中山故居纪念馆、黄埔军校纪念馆等每年接待观众超过100万人次,虎门鸦片战争博物馆每年接待观众超过500万人次。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曾颖如表示,接下来,要全面实施革命文物固本强基、保护修缮、展示利用、宣传教育、文物旅游融合发展等工作,推动实施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近代革命史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和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同时,分批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牵头建立《广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重点项目库》;策划一批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展览,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历史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开展“广东省流动博物馆”革命主题展览联展巡展,推动展览向欠发达地区流动。

加大对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力度

广东省惠东县高潭镇是全国最早的区级苏维埃政府所在地,境内保留了丰富的红色遗迹遗址。2017年高潭区苏维埃政府诞生90周年之际,当地依托境内中洞革命旧址群、高潭区苏维埃政府旧址等革命历史文物资源,投入1亿多元对文物资源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修缮建设,建成高潭革命历史陈列馆等文史设施,打造红色旅游小镇。目前,高潭区苏维埃旧址的相关保护与配套建设正在进行,省、市级财政计划再投入约20亿元,打造“东江红都”。

杨家祠位于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院内。上世纪20年代,中国共产党早期优秀理论家和革命活动家杨匏安在杨家祠撰写了大量文章,传播马克思主义,也在此完成“中共三大”会议的众多秘密筹备工作。广东省文物主管部门牵头组建了由党史、文物、建筑、规划、美术专家构成的修缮工作专家组,展开细致入微的整修工作。如今,祠堂内被住户修补过的墙面恢复了原貌;壁画图案采用微粒子喷射技术处理后露出真容;杨家祠后座与相邻天井也通过写实绘画与VR呈现的虚拟手段得以复原;采用民国复古桌椅、文房用品、油灯,再现了杨匏安挑灯撰写文章的场景。4月30日,这座有200多年历史的祠堂正式对外开放。

除杨家祠外,广州东山恤孤院路、新河浦、培正路一带,还坐落着春园、简园、逵园和“中共三大”会址等红色遗迹,均已得到修复。其中,当年作为“中共三大”会议代表住处的春园,以“修旧如旧”方式,还原了起居室和卧室等的原貌。

革命遗址保护与利用成果显著

近年来,广东各地积极开展有效保护、利用和展示革命遗址的工作,尤其是在原中央苏区、海陆丰片区等革命文物利用片区,让红色基因在旅游、爱国主义教育等方式中得以传承和延续。

韶关市位于粤赣湘三省交界处,与江西赣州、湖南郴州并称“红三角”,境内现有红色革命遗址287处,其中经认定命名的红军遗址(旧址)文保单位37个,红军历史文物1120件,红军历史文献资料50多万字。韶关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2018—2020年韶关红色遗址保护工作规划方案》,相继修复和建设了中共粤北省委机关旧址、北伐战争纪念馆、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等纪念设施。同时,重点突出红军长征过境粤北的第一、二、三道封锁线遗址利用,打造了“北伐之旅”“会师之旅”“长征之旅”“红色祖屋”等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南雄市是原中央苏区县之一,境内有革命旧(遗)址64处。当地成立了红色革命遗址修复利用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以来,该市抢救性修复了一批破损严重、革命历史意义重大的旧(遗)址,并进行挂牌保护,还将出台《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建设规划》。近年来,南雄市用活用好红色资源,着力发展红色旅游,策划设计了3条长征主题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推进全市红色旅游发展。2018年,该市红色旅游接待游客219万人次,同比增长21.5%,旅游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24%。

海陆丰革命根据地是全国13块革命根据地之一,覆盖13个县(市、区),保存和流传着许多宝贵的红色印记、革命故事。汕尾全境位于海陆丰片区,该市制定了《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并于2018年9月底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成为广东省第一部红色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共36条,对红色资源保护作出详细规定,鼓励对红色资源进行合理利用,深入挖掘和展示海陆丰革命老区红色资源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