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之于民 惠及于民

施之于民 惠及于民

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施行一周年、《公共图书馆法》正式施行之际,福建省文化厅4月27日启动学习宣传系列活动,从4月到5月,在全省开展“八个一”活动,包括当天举行的专题研讨会、主题普法展示活动和百姓大舞台专场演出,以及之后举办的全省公共图书馆贯彻《公共图书馆法》专题培训班、全省文化馆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全省美术馆工作会议等。此外,福建各级文化部门还将三级联动,同步开展各类相关活动。

一年来,在福建省委和省政府领导下,福建全省文化系统认真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不断强化供需对接,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逐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取得新进展,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得到新提升。

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丰富公共文化资源。截至2017年底,福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省建成公共图书馆90家(77家达到国家等级馆)、文化馆(艺术馆、群艺馆)97家(80家达到国家等级馆)、各类博物馆123家;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省共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125家,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9851家,占全省总数的65%;全省共有各类演出剧团426家。

利用公共文化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2017年,全省开展各种演出、展览、展示、展演活动16486场,受益群众上亿人次,其中公共文化展览、展示6710场,非遗展演2057场,国内文艺演出7719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年全省政府购买公益演出活动4300场,流动舞台车演出1036场,拥有流动图书车19辆;依托全省864支公共文化志愿服务团队共29646名志愿者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志愿服务。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满足群众新需求。推动建立“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信息平台”,以“福建文化云”平台、“福建文化记忆”数据库群、“文化一点通”菜单式服务系统为支撑,构建福建公共文化服务一站式服务大平台;创新建设文化惠民演出平台——福建省百姓大舞台;打造乡村“双特”(特色文化设施、特色文化活动)文化品牌;推进数字文化建设,数字资源服务网络,已分别建立省级、地市级、县级中心1个、9个、83个,乡镇、村级基层服务网点929个、15003个;拓展展览、展示、展演方式创新,在省内世界文化遗产、革命纪念馆、重点传统村落等率先建设VR体验中心;对全省47个非遗地方剧团进行公益性演出补助,全年共完成1900多场公益演出。

打造特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提供优质文化产品。精心打造福建音乐舞蹈节品牌,实施“闽籍书画名家抢救工程”“万千百十”文化惠民服务工程,开展“新时代新风采”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文艺巡演和“书香八闽”“书香鹭岛”“激情广场大家唱”“三明市群众广场文化活动”“文化龙岩群文十大活动”“魅力闽东”等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活动。

下一步,福建省文化系统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深化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深入培育公共文化活动品牌,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