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予以受理
根据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全国性社会组织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我会积极响应并提出《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国宝工程建筑文化遗产示范项目》、《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汉字智慧中小学教育救助示范项目》、《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玉娃娃”幸福成长救助计划示范项目》三个申报项目。经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央财政项目办公室预审,三个申报项目中的《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玉娃娃”幸福成长救助计划示范项目》予以受理。
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全国性社会组织培训工作会在北京召开
为切实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工作, 3月19日,项目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全国性社会组织培训工作会。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项目办公室主任刘振国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刘振国在讲话中强调了项目的重要意义,阐述了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说明了项目的背景和过程, 介绍了项目领导小组前一阶段工作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讲解了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他指出,项目实施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各全国性社会组织一定要认真把握项目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一是要结合项目重点,做好项目设计。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在申报时,要有所侧重,向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项目。二是要认真学习项目文件,做好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规范填写项目申报书,确保不因为项目申报书填写不规范或内容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评审。三是要坚持质量第一,做好项目执行工作。重点把握进度环节、群众受益环节和不准分包、转包三个关键环节。四是要严格依照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和违反用途使用,更不准贪污浪费。五是要坚持多方参与,发挥中央财政的引领作用。要以积极开放的态度,坚持以点带面、充分发动、多方参与。六是要切实做好宣传总结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将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他强调,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是多年来的第一次。做好项目管理和执行工作,有利于向社会各界展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争取财政支持,有利于各地争取开展类似项目。因此,参与项目的社会组织和执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好项目活动,管理好项目资金,总结宣传好项目成果,落实好社会审计和评估,年底向社会各界交出一份圆满的答卷。
会议分上下午举办了两个批次,450多个有申报意向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关心的有关问题,同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