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以来,广东省中山市大胆探索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模式,积极统筹推进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资源整合,全力将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投入从零散模式转变为集约模式,实现全方位的文化资源整合,形成“小平台”承载“大服务”的工作格局。
自2014年被文化部确立为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城市后,中山市积极统筹推进,出台了《中山市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市选择了30个不同类型的行政村(社区)作为试点村居。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形成具有中山特色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三三”工作模式,有效提升了该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和效能。
构建标准化、特色化、数字化“三元服务空间”。一是配置标准化的功能场室。出台了《中山市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明确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四室两厅一场一栏一台”的标准化配置。其中,“四室”即活动排练室、书报刊和电子阅览室、老年人活动室和未成年人活动室,“两厅”即多功能讲座厅和多功能文化展示厅,“一场”即综合户外文体广场,“一栏”即文化宣传栏或阅报栏,“一台”即户外简易戏台。二是构建特色化服务空间。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社区服务站、便民服务点、公益工作坊等半公益、有偿性文化服务场室,开设文化分享服务、志愿服务、便民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方式,满足群众的多元化文化需求,进一步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形成“一社区一品牌”的特色服务格局。如大涌镇青岗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三点三老友记休闲坊歌会”,民众镇锦标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社区电子阅览室,面向社区内老年人开办的“e办事公益文化培训班”。三是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开发了中山市社区文化O2O平台,为群众提供社区办事、社区文化、社团参与、演出购票、网上阅读、行政审批、医疗挂号等综合性服务。
实施以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和委员会为主导、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参与运作的“三方联动”。一是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和委员会主导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运作。把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凝聚民心、服务群众的重要任务,列入行政村(社区)两委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二是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通过公益文化创投活动培育社区公益文化组织,引导社会文化组织参与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通过整体委托、项目委托或项目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运营,推动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运行走向专业化。三是购买社工机构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引进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力量,参与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公益项目运作、个案跟踪等,有效提高了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水平。
促进文化服务与公益服务、便民服务“三项服务融合”。一是整合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资源。积极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终端平台优势,整合来自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推动各镇区行政村(社区)公益园、修身学堂、体育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与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共建共享。二是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社区多元化服务有效融合。依托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引入社会力量,为社区居民提供阅读推广等各类公益文化服务,实现文化服务与公益服务交织融合。三是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社区便民服务点。向社区群众提供网上行政审批咨询和辅导、报刊零售等以便民为目标的微利有偿服务,探索引入“图书室+咖啡”“图书室+茶座”等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通过实施“三三三”工作模式,中山市较好地解决了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问题,有效破解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不足、设施建设水平不高、资源配置不平衡、供需不匹配等难题,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得到优化,服务供给渠道得到拓宽,大大增强了基层公共文化的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