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区域性保护与旅游深度融合

推动区域性保护与旅游深度融合

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近日印发。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基础上,《方案》围绕让非遗“在新时代展现出更强大的活力”这一目标,明确了未来5年山东非遗保护传承的重点,有望推动齐鲁大地的“非遗+”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保护

——从文化自信的高度来丈量

“保护”是非遗概念产生以来,绕不开的关键词。原因不难理解,受制于主观或客观因素影响,很多非遗项目面临受众减少、后继无人等现实困难。《方案》对推动山东非遗传承发展的首条原则提到:“挖掘阐释非遗蕴含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发挥非遗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文化软实力、坚定文化自信方面的重要作用。” 从培训人才到创新产品再到制定条例,近年来,山东为推动非遗保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站在新的起点,未来非遗保护的路该怎么走?《方案》明确了方向,利用新兴信息传播储存媒介的优势,提出要“加快非遗数据库及网络共享平台建设,创建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非遗信息资料平台,构建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网。”针对传承队伍建设,《方案》明确“鼓励对集体传承、大众实践且技艺性强的项目,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建立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习义务情况考评机制,健全非遗传承人动态管理、进退机制和保护激励机制。”

《方案》还提到,要“打造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的齐鲁样板”。据了解,从2020年起,山东计划对非遗项目集中、特色鲜明、保存完整的特定区域,实施区域性整体保护。同时将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名县、文化旅游特色景观名镇、传统村落等规划的衔接。

传承

——从重数量到重质量

“传承”是保护非遗的重要手段,也是非遗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多年来,山东通过建立传承体系、明确传承主体、创新传承方式,让多数非遗项目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同时不能回避的是,传承的质量仍有待提高,传承的方法也有待多元化。根据《方案》,未来山东的非遗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将推动非遗传承机制创新,创造崭新的非遗形态和表达方式,推动非遗IP的跨界合作,提升非遗传承创新能力,让非遗走进现代生活,焕发新的光彩与活力;推动非遗“走出去”,充当文化使者、文明使者,走向国际舞台,彰显山东非遗的独特魅力,讲好山东故事。

同时,山东还将扩大非遗传承工作的覆盖面。《方案》提出,山东将在推动传统工艺振兴和曲艺传承发展的同时,逐步开展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等传承发展工作;由重视非遗数量向注重提升传承质量转化,由重视外延式发展向注重内涵式提升转化,推动传承人提升素养。

针对项目传承人这一群体,《方案》也给出了具体的安排。比如,山东将全面开展非遗活动进校园、非遗知识进教材、非遗传承人上讲台等,形成人人传承发展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推进职业教育与非遗传承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立非遗小讲堂和传习所,鼓励高校、研究机构培养专门人才,打造专兼结合的非遗传承师资队伍;倡导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教学或设立工作室。

融合

——顺应时代趋势和人民需要

当下,着眼于“文化+旅游”的巨大潜力,山东正努力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其中,作为文化资源重要组成部分的非遗如何助力,成为《方案》的一大亮点。

《方案》提出,5年后非遗工作的一个目标是“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文旅融合、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为实现这一目标,山东计划打造有文化、有品位的非遗旅游品牌,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非遗动能,实现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注重由单个项目保护向整体区域保护转化,重视涵养文化生态;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作发展的非遗保护体制机制。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王廷琦表示,《方案》在制订过程中,非常重视“融合”篇章。根据前期调研成果,《方案》提出,今后5年,山东非遗保护传承将与现代服务业、旅游发展、乡村文化振兴相结合,将非遗资源转化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和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能量。

为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和人民的消费需求,《方案》还指出,未来山东将推动非遗与“好看的、好听的、好学的、好吃的、好玩的、好买的”结合,通过非遗不断拓展提升吃、住、行、游、购、娱及商、养、学、闲、情、奇等旅游要素的文化内涵。

王廷琦说,今后5年山东非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发展振兴”为主要任务,使非遗成为增进民生福祉的崭新亮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