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简讯(2012年002期) 根据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第五届第1次理事会会议内容和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社团函【2011】2号文《关于同意周塞峰同志担任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的批复》,汇总相关材料报送民政部基金会登记处。民政部基金会登记处于2012年12月26日做出通知如下: